Quality is life, service is the tenet
其他各測量點與試驗設備內壁的距離為各自邊長的1/10遇到風道時,是指與送風口和回風口的距離,但醉大距離不大于500mm。
檢驗步驟恒定溫熱試驗設備,按規定位置安裝溫度、相對濕度測量傳感器。在空載和室溫條件下,將風速計的傳感器置于各測量點。
風速測量儀器采用各種風速儀,其感應量不大于0.05m/s。噪聲測量儀器帶A計權網絡的聲級計,其測量結果的擴展不確定度(k=2)不大于1dB。
其測量結果的擴展不確定度(k-2)不大于被檢溫度允許偏差的1/3。鉑電阻的傳感器應符合IEC 60751的等級A。
用水條件和其他條件應符合GB/T 5170.1-2008第4章的規定。受檢試驗設備的外觀和安全要求應符合GB/T 5170.1-2008第8章的規定。
檢驗方法溫度偏差、相對濕度偏差、溫度波動度、相對濕度波動度、溫度均勻度、相對濕度均勻度、溫度指示誤差。
在1h內,使工作空間的相對濕度不低于95%RH,從此刻開始,使工作空間的溫濕度按GB/T 2423.4中規定的程序。
檢驗用主要儀器及要求溫度測量儀器,采用山鉑電阻、熱電偶傳感器及二次儀表組成的溫度測量系統。
檢驗項目如下:溫度偏差;相對濕度偏差;溫度波動度;相對濕度波動度;溫度均勻度;相對濕度均勻度;每5min溫度平均變化速率;風速;升降溫特性;溫度指示誤差;溫度過沖量;相對濕度對沖量;溫度過沖恢復時;相對溫度過沖恢復時間;噪聲。
溫度測量點為15個,相對濕度測量點為4個。當試驗設備容積小于0.05m3或大于50m3時,可適當減少或增加測量點。
熱電偶傳感器應符合GB/T 16839.1傳感器在空氣中的50%響應時間應在10s~40s之間,溫度測量系統的響應時間應小于40s。
GB/T 6999 環境試驗用相對濕度查算表
在2h內使相對濕度達到所規定的相對濕度值。自工作空間進行入控溫控濕狀態后穩定30min穩定時間醉長不超過2h。
測量每點的風速,取其醉大值作為該測量點的風速。按規定的升溫速率升至所規定的溫度。升溫期間每1min測量一次中心點的溫度值。
長霉試驗設備按規定安裝溫度、相對濕度測量傳感器,在空載和室溫條件下,將風速計的傳感器置于各測量點。
檢驗負載按GB/T 5170.1-2008第7章的規定或按有關標準的規定。檢驗條件受檢試驗設備在檢驗時的氣候條件、電源條件。
相對濕度指示誤差、每5min溫度平均變化速率、風速的檢驗方法。測量點數量及位置根據試驗設備容積的大小。
GB/T 2423.6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溫度/濕度試驗箱性能確認(GB/T 2424.6-2006,IEC 60068-3-6:2001,IDT)
醉小距離不小于50mm,如果設備帶有樣品架或樣品車時,下層測量點可布放在樣品架或樣品車上方10mm處。
測量每點的風速,取其醉大值作為該測量點的風速,使工作空間的溫度達到29℃±1℃,相對濕度大于90%RH。
在30min內共記錄30次,自降溫階段開始前的15min開始,每1min測量一次中心點的溫濕度值,直到工作空間的濕度達到25℃±3℃。
GB/T 2423.4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Db:交變濕熱試驗方法GB/T 2423.4-2008,IEC 60068-2-30:2005,IDT)
所用試驗設備的檢驗/驗收檢驗和周期檢驗。本部分也適用于類似試驗設備的檢驗。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 517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
GB/T 5170.1-200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設備檢驗方法 總則
GB/T 2423.4《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Db:交變濕熱試驗方法》和GB/T 2423.16《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J:長霉》
GB/T 5170 的本部分規定了濕熱試驗設備的檢驗項目、檢驗用主要儀器及要求、檢驗負載、檢驗條件、檢驗方法、數據處理結果與檢驗結果、檢驗周期等內容。
開始記錄各測量點的溫濕度值和設備指示的溫濕度值。每隔1min記錄一次,在30min內共記錄30次。
注當設備控制器的溫濕度示值達到設定值偏差帶時,可視為進入控溫控濕狀態。交變溫熱試驗設備。
進入高溫高濕恒定階段后穩定30min,開始記錄各測量點的溫濕度值和設備指示的溫濕度值,每隔1min記錄一次。
傳感器不應受冷熱源的直接輻射,測量點分別位于上、中、下三層。溫度測量點用O、A、B、C、D、E、F、G、H、J、K、L、M、N、U表示。
試驗設備容積小于或等于2m3時,溫度測量點為9個,相對濕度測量點為3個。試驗設備容積大于2m3時。
GB/T 16839.1 熱電偶 第1部分:分度表(GB/T 16839.1-1997,idt IEC60584.1:1995)
本部分適用于對GB/T 2423.3《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Cab:恒定濕熱試驗》。
即按“升溫-高溫高濕-低溫-低溫高濕"連接變化,在升溫階段和升溫結束后15min內,第1min測量一次中心的溫濕度值。
根據試驗和檢驗的需要,可在試驗設備工作空間增加對疑點的測量,每5min溫度平均變化速率測量點為工作空間幾何中心點。
GB/T 2423.16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J:長霉(GB/T 2423.16-1999,idt IEC 60068-2-10:1988)
相對濕度不低于95%RH,即進入低溫高濕階段為止,進入低溫高濕恒定階段后穩定30min內共記錄30次。
將工作空間分為上、中、下三層,中層通過工作空間幾何中心點。將一定數量的溫度、相對濕度傳感器布放在其中規定的位置上。
GB/T 2423.3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Cab:恒定濕熱試驗(GB/T 2423.3-2006,IEC 60068-2-78:2001,IDT)
濕度測量儀器采用于濕球濕度計或由其他濕度傳感器組成的濕度測量系統,其測量結果的擴展不確定度(k=2)不大于被測濕度允許偏差的1/3。
按規定位置安裝溫度、相對濕度測量傳感器。使工作空間的溫度達到25℃±3℃,相對濕度保持在45%RH~75%RH之間。
相對濕度測量點用Oh、Dh、Hh、Lh表示。風速測量點數量及布放位置與溫度測量點相同。測量點E、O、Oh、U分別位于上、中、下層的幾何中心。